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

誰無貪瞋癡?你?妳?


在聯合報上看到這則新聞,當中寫著:

「新北市中和某道場誠徵『修行護法』,薪資7萬元免費供膳宿,歡迎真正想修行的人」。該職缺薪資看似優渥,不過應徵條件卻有多項要求,包含體能優越、服從管教、無不良嗜好、需留宿等,更強調應徵者需要「無貪嗔痴」,才得以前往修行,讓原PO不禁大嘆:「我六根不淨,有太多掛礙,所以我無法。」


當然網友提出了許多質疑與玩笑的回應,我看了只想說的是⋯⋯條件之一的「無貪瞋痴」,在佛教來說是達到了阿羅漢的境界,這樣的大修行人是不需要去應徵修行護法的工作。

不知道刊廣告的大德在擬稿時,知不知道自己到底寫的是什麼啊!

為中文程度的倒退世代默哀一秒鐘。

以下提供阿含經對此的定義:

T0099_.02.0126b02: 閻浮車問舍利弗。謂涅槃者。云何爲涅槃。
T0099_.02.0126b03: 舍利弗言。涅槃者。永盡。瞋恚永盡。愚癡
T0099_.02.0126b04: 永盡。一切諸煩惱永盡。是名涅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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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正法啊!

本來今年打算要開新課的,最初有一點糾結的是,講自己的論文⋯⋯是好事吧!但就是要說 my theory,這跟依照他人的書來講是不同的了,他人的書可以說是作者的論點,自己的就要全部承擔。雖然我並不是會亂講的人,但,總覺得責任和壓力更大了!因此而猶豫許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