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

法師不應與居士有金錢關係


這標題是有點矛盾的,不是都自稱「貧僧/尼」,怎麼會有錢去跟人關聯?

說得好!

我們這種流浪、沒道場的,是沒什麼錢(因為吃口飯也要花錢的),但如果有道場住,或是道場有在接引信眾,雖然硬體的維持會有花費,但出家人畢竟開支比在家人少,是可能會有一些的資金。

道場的錢因為來自十方信施,並不屬於佛寺的任何個人,而僧人在處理公事公財這方面,正常的情況當然要非常謹慎,因為若有任何問題,造成公款損失,少的是自己要賠,多的賠不起的,就算大眾接受損失,也不降罪,但心中的慚愧、恐懼也要日日懺悔才能排解,為什麼?怕有因果,怕下地獄啊!

無奈現代社會可悲的是,道德淪喪到,佛教徒也不怕下地獄了嗎?

前兩天看到一則新聞,想到這不就是之前鬧出風波的前蓮香齋老闆?

蓮香齋還存在時,本人大約只去過兩次,一次是有法師帶我去增長見識,有人買單,只知道這一家好像是貴冠全國的素食buffet!第二次是師兄一同,因為有居士供養餐劵。不知為何,兩次都不覺得這一家有什麼特別,裝璜浮誇了些,但食物的口味⋯⋯私心認為好吃的素食在台北只有兩家,一家已結業的京X尹,另一家還健在,不方便開名了。

反而我比較記得的是,師兄說這蓮香齋很厲害,找許多大法師作股東,當時還把名字都講出來了,但本人記性差,聽聽就忘,只是不懂法師為何要作餐廳的股東?那時我們一個月單金就一千元,難怪沒人找我們入股⋯⋯

現在這新聞一爆,所謂入股是對方跟法師哭窮,法師心軟而資助?這不是詐騙什麼是詐騙?最好法師是用個人的單錢去「資助」,若是公款,這筆帳真不知怎麼算了!

去年年底,一位居士好心地報我一條消息,說她的家人在銀行工作,現在有一個比現金定存高的項目,只開放給特定客戶,因為她是親人,所以特別開放給她,問我要不要湊個數,存它一筆,可以拿高一點的利息?

我聽了根本沒搭腔。
為了比現今利息高一點?再高,也沒有二十幾年前的5%那麼高吧!

沒想到兩週前,另一位居士提到此事,說還好當時我沒有跟風,為何?因為這位銀行工作的親人「污」了居士存的錢,我差點下巴沒有掉下來!親人吔!為什麼?以後不見面了嗎?告不告對方?不告⋯⋯哇!我一個月一千元的單金,活成百歲人瑞也存不到的數字,居然不告?

她為我感到慶幸,我則回這位居士:「是因為我沒有貪這個錢」。

現在連一千元的單金都沒有,利息高一點,不好嗎?如果我的銀行提高利息,那好啊!但上文所述的這種情況,絕對是碰都不要碰,這是出家人不該涉入的領域。

十五年前,我母親手頭緊,問我有沒有錢?多少都可以。我的單金存了十年,加上兩個佛學獎學金,一個整數,一筆過給了她。母親歡喜地說日後會還我的,但這種情況是,我也有心理準備她不用還了,事實也是如此。

既然出了家,錢再生錢的事就不是正命,若是像新聞中這樣的人來哭求時,無限的祝福可以給,其他?真的就不必了。

圖片出處在。下標題的記者,對出家人真不客氣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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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正法啊!

本來今年打算要開新課的,最初有一點糾結的是,講自己的論文⋯⋯是好事吧!但就是要說 my theory,這跟依照他人的書來講是不同的了,他人的書可以說是作者的論點,自己的就要全部承擔。雖然我並不是會亂講的人,但,總覺得責任和壓力更大了!因此而猶豫許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