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26日 星期六

施主們!你們認不認識自己布施的對象呢?

出家人接受在家居士的供養,從佛陀時代就是如此了。居士布施僧眾所需,以此得到福報功德,而僧眾為居士開示佛法,無論是日常生活的倫理,或是佛法的教義,甚至是禪修的指導,藉由僧眾的開示,居士們得以在日常生活中得到指引,過著較為平和與快樂的生活,若有空閒時間深入禪修,也可以進一步提升對自心的了解與控制,更有機會親證實相。另一方面,僧眾得到衣、食等的護持,可以專心的修學,而修行所得到的進步或修證,將會有助於日後對居士的指導,所以「布施」實際上是雙贏的,對俗對僧,都有助益。

但是,任何事都有腐敗的一面,特別修行是「逆生死流」,在這個漫長又艱困的過程中,行者要面對的是自己的人性黑暗面,其中一個很大的敵人,就是居士給予法師的「利養」。居士護持法師修行,無論禪修或是讀書,法師將得到的物資或金錢用在這樣的目的是沒問題的,但若有人受不了物慾的誘惑,拿了居士善心的供養而「享受人生」,甚或提供不正確的訊息,讓居士布施更多錢,或去找更多的朋友來護持,當中的因果就很難說了。

居士是善心的,所以布施仍是有功德,但受供者沒有善加利用,受者這方反而造作了很大的罪業。但另一方面說,居士的智慧不足,沒有觀察到受贈者實際上濫用了得到的供養,所謂的善心布施,反而成為他人墮落的助因,也因為受贈者不夠清淨,布施的功德大打折扣,布施的人們是不是也應善加揀擇自己布施的對象呢?

發此文的緣起是,一位不算太認識的法師,在偶爾幾次的相聚中,不由得注意到他帶來的電腦每次都不一樣:小筆電、Macbook air、平板電腦輪流出現,還聽去過他住處的人說,屋裹還放了台iMac。另外,他用還算新發表的智慧型手機,不一會兒,又看到拿著一台新的錄影機在錄影。前陣子聽說他搬了家,租的房子讓去過的人都直稱「豪啊」!(以出家人付擔得起的標準來說)半年前他才出國玩了一個月,過年又聽說要去國外玩。納悶著這人怎麼財力這麼雄厚?同樣參加聚會的法師們,來自各個佛教國家,沒有一人有這等的派頭,好奇問了一下孤狗,沒想到查到一篇網路文章,是護持這位法師的一位居士發的。文中說明此法師生活辛苦,但想要用功,希望大家集資,可以每個月匯錢到法師的戶頭。居士的善心傳揚了出去,約有廿人登記要每月供養固定的金額給這法師,這下子終於了解為什麼他可以有這麼多的電子玩意兒!為什麼租得起月租約台幣兩萬元的單位,又為什麼可以一年出國兩趟「朝聖」了!

悲哀的是,「地獄門前僧道多」、「施主一粒米,大似須彌山,若自不了道,披毛戴角還」等道理,個人沒有辦法向他提點;痛苦的是,明明知道這些居士們的善心被利用,卻也沒有能力去揭發或改變,只好在這個茫茫網海發出一點聲音:

施主們啊!佛陀有教我們要善選自己的善知識,要長時的觀察對方的一言一行,合不合法,合不合律,有智慧的選擇布施或捐款的人或單位,讓這美好的行為能夠結出清淨的果實。


[註記]
這兒記下的算是一個特例,為的是說明一點道理。大多數的出家人,個人所認識的,都不是像這樣。希望有緣看到的人,要將之視為一個「負面教材」,也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否定掉其他清淨的團體或修行人。不用擔心正義無從伸張,因果不爽,不可不慎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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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正法啊!

本來今年打算要開新課的,最初有一點糾結的是,講自己的論文⋯⋯是好事吧!但就是要說 my theory,這跟依照他人的書來講是不同的了,他人的書可以說是作者的論點,自己的就要全部承擔。雖然我並不是會亂講的人,但,總覺得責任和壓力更大了!因此而猶豫許久。